北京市顺义区档案馆网站正式发布了!欢迎您参观指导,希望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当前位置:

>> 主页 > 档案查阅指南

顺义区档案馆
机构设置情况
对外服务项目
档案征集通知
开放档案查询
相关网站导航


  我馆为方便利用者,编制了较完备的检索工具,有档案馆指南、全宗名册、案卷目录、专题目录、资料目录、人名索引和部分全引目录。婚姻档案、土地照档案全部实现了计算机检索。

v 利用档案须知 v

  1、查(借)阅本馆未开放档案须持本单位介绍信,注明身份和查(借)阅目的。公民需查阅婚姻档案、学历、评先方面的档案,可持身份证、工作证和户口薄等合法证明,方可查阅。
  2、 档案原件一般不借出馆外,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,须经馆长同意。借阅重要档案,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。
  3、港、澳、台同胞、侨胞和外国(含外籍华人)人员,查阅档案必须持上级外事部门,档案部门的批准文件,经本馆同意后方可接待。
  4、查(借)阅时必须爱护档案、严禁损毁、圈注、折卷、抽页。
  5、利用者如需摘抄、复印、拍摄有关档案资料的内容,需经档案馆批准。对抄录、复制的本馆档案材料应由所在单位档案室妥善保管,严禁个人私存。未经本馆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公布、出版从本馆查阅抄录的档案材料。
  6、借阅本馆档案,一般不超过十天,特殊情况需要利用者,借阅单位应主动办理续借手续。
  7、我馆根据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,对提供利用的档案收取保护费和取证费(插入收费标准照片)

查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
上午:8:00----11:30
下午:冬季:1:30----5:30
   春秋:2:00----6:00
   夏季:2:30----6:30
查阅地点:顺义区档案馆二楼第一阅览室(顺义区光明北街4号)
乘车路线:915、947路公共汽车 区内1路、环1路,便民街东口站下车往南约100米路东
联系电话:69420144


v 设计制作: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2001.7 v
版权所有:北京市顺义区档案局馆
Tel:(010)69420144  PostCode:101300